2017年11月1日起律师须着律袍在粤知院出庭
刘跟鹏律师团队 时间 2017-11-01 10:11:14
广州知识产权法院
关于规范执业律师在我院出庭着装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》第十二条“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,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”的规定,我院定于从2017年11月1日起要求前来我院出庭的执业律师统一着律袍出庭。
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律师积极主动配合,统一规范着装,以尊重司法礼仪,共同维护法庭秩序。
二、对经劝导仍拒绝着律袍出庭的律师,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批评训诫,并记录在案,视情况通报所在律师事务所、律师协会。
三、为解决个别律师未携带律袍而导致的诉讼不便,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新增律袍借用服务。
如需借用律袍,律师可凭执业证件、开庭传票至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借用手续,于庭审结束后归还。
四、为更好地满足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需要,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律师工作室,内设工作区、休息区、更衣区,供有需要的律师使用。
五、借用律袍联系电话:62932209,地址:本院立案庭2号窗。
特此通知。
二○一七年十月十六日
(来源:广州知识产权法院)